梁朝玑(1892 - 1969.12.10),国民党军副军长,广西省政府委员。字逖侍,广西北流市人。年少时先后在县立高等小学、桂林崇实中学读书。1911年武昌起义,参加陆军小学受训,参与北伐。民国成立,升入湖北陆军军官第二预备学校,及入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学习。毕业后,在广西陆军第一师见习,摧拔广西陆军模范营连副,嗣调升广西督军署卫队营连长。1923年后历任讨贼军第二纵队第三营营长,嗣升第五旅第十团团长。任国民革命军第十五军四十三师第二团教务长,嗣升兼该师少将副师长、四十三师中将师长,任广西省政府委员,授陆军中将,同年调升第七军副军长。抗日战争爆发,任广西绥靖公署中将参军,兼任省政府委员。1944年任梧州专区专员兼保安司令。任广西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。以省政府委员兼任玉林区行政督察专员。以后任桂南行署主任。抗战胜利后,专任广西省政府委员,当选国民大会代表。1949年去台湾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