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上书哲宗力除元祐年间的时政弊端
元祐七年(1092年)六月,梁焘除尚书左丞,时年五十七岁,是东平梁氏家族中第二个入主中枢宰辅的人。梁焘为了报答皇帝对他的信任,准备大干一番,就在他当任尚书右丞不长时间,他就上书皇帝要求革除,哲宗继位以来这几年积存已久的弊政,指出当时存在的主要弊政有:“一曰人材不纯,二曰命令不坚,三日朋党交通,四曰百姓穷困,五曰夷狄骄横。此五者为弊已甚”。要革除当时存在的弊政.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
第一,“欲人材纯一,莫若明辨君子小人,可用君子使小人,不可用小人使君子也”。辨别出君子和小人后,“既知其为君子,则必重用而信任之;既知其为小人,则必消退而疏远之”;同时还要“求贤人君子于四方,则天下之贤才皆得而为用矣”。
第二,“欲命令坚明,莫若谨于更张,审于施设,无以浅事辄废远虑,无以辨言轻动成法”,否则,“盖条法频改,则人情惑而不安;命令二三,则主威玩而不重”。因此,国家要实行一项重大政策,一定要先与大臣们商量,大臣们认为正确,不要马上实行,还要让近臣参与讨论,近臣认为正确,也不要执行,还要让百官合议,群臣都认为正确,“议论详熟,曲进人情惑而不疑也,然后可以行之”。国家的政策和措施既然实行了,“一定而不可复变,必使中外上下谨守敬信,如日星之灿然可仰也”,“既行而不可改也”。
第三,“欲无朋党交通之患,莫若判别邪正,辨察真伪,无惑先人之说”,“使君子在内、小人在外,则朋党自消,交通之欢自无矣”。
第四,“欲百姓无困穷之忧,莫若赋敛宽平、摇役轻简”。国家实行轻摇薄赋的大政方针,“丰稔和平则安养富庶之,使(百姓)常有余力,凶荒劳敝则救恤休息之,使(百姓)不至失所”,然后再委派官吏去治理地方,所委派的“郡县之吏,别立举法以隔私恩。如知州、通判、知县、县令,皆用公举而不得以恩例为请,则多得实材可以分忧矣”。
第五,“欲夷狄宾顺,莫若修文德而立威制”,对待夷狄要“恩威并行”,“精选忠实明信之士,付以帅权,……保守封疆,寸土不可弃之;如其恭顺听命,可行恩信,如其傲慢叛命,必用诛伐。如此,则可以制夷狄矣”。 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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